8月25日,九派新闻从“问政河北”平台获悉,针对留言“小区每次限制交电费10元”,唐山分平台回复称,业主拖欠多年物业费,物业以此方式提醒业主缴费。

近日,有网友反映,滦州市某小区电费归物业收取,其于2023年8月1日到物业交电费,物业以未交物业费为由,称每次仅可以买10元电费。


(资料图片)

该网友质问,物业有什么权利限制住户购买电费金额?正常居民平均电费0.52元/度,物业收取0.57元/度,多收的电费差价合理吗?

对于为何没交物业费,该网友解释。其家住顶楼,前几年每逢下雨就严重漏水,致家里重新装修两次,找物业维修无果。

其还称,小区电梯、楼道脏乱,无人打理,“作为业主,我没有享受到物业的服务。”

对此,唐山分平台发布回复称,物业称业主拖欠多年物业费,物业已通过法律程序催缴。物业通过多次缴纳电费的方式提醒反映人缴纳物业费。

《民法典》第944条规定,如果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约定提供服务的,业主应按约定缴纳物业费。

物业限制电费充值问题,会督导物业公司保证居民正常用电,不能影响居民生活,若反映人认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建议走法律程序。

因目前小区用电严重亏损中,物业准备移交电站。

【来源:九派新闻综合问政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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