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98 证券简称:新炬网络 公告编号:2023-033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8 月 23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 2088 号上海镇坪智选假日
酒店六楼智选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孙正暘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方式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83,981,14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83,981,14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关于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结项
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邱天元律师、李怡垚律师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参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
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网公告文件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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