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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经济网讯(王全友 于占涛 记者马朝林)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省高院关于诉源治理工作要求,进一步继承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加强诉源治理和多元解纷工作,8月30日,海伦市人民法院召开落实省法院诉源治理工作推进会。党组书记、代院长王研主持会议并讲话,全体党组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参会。
会上,党组成员、副院长张艳洁详细传达并带领大家共同学习了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全省法院诉源治理工作的意见(试行)》。
王研强调,全院上下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上级法院部署要求,践行能动司法理念,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努力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司法满意度和获得感。
会议要求,要思想认识再提高。要充分认识开展诉源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深刻认识开展诉源治理工作是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的重要举措,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必然要求,是推动社会综治水平提升的重要抓手,要全面总结诉源治理工作的经验和成绩,进一步增强做好诉源治理工作的信心和决心,找准下一步工作的方向。
要工作举措再夯实。要充分发挥“一村一法官”“一社区一法官”“无讼村屯”示范村建设等工作机制作用,不断加强巡回审判工作,提高对调解员和调解组织的培训辅导力度,加强府院联动,畅通与相关组织的沟通协调配合,不断提升诉源治理效果,真正把诉源治理工作做到实处。
要队伍建设再提升。对诉源治理工作,思想上要再重视,机制上要再完善,工作上要再落实。要不断提升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职业道德水平和矛盾纠纷化解能力,要不断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勇于“挑重担”,要培育创新意识,运用创新性思维,打开诉源治理工作局面,促进诉源治理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