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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到作者头上 视觉中国这次“误会”大了

□潍坊融媒评论员 邵光耀

据潇湘晨报报道,8月15日,“自己拍的照片被视觉中国告侵权”这一话题登上微博热搜。摄影师戴建峰在社交平台发文称,视觉中国称其公众号侵权使用了173张照片,需要他赔偿8万多元。然而,这些所谓的“侵权照片”却是戴建峰自己拍摄的照片。此后,视觉中国在其官网上作出回应,称拥有对包括涉事相关图片在内的完整的销售权利,是一个“误会”。8月16日,戴建峰再次发文,表示视觉中国无权销售他的作品,也没有他的作品的任何版权,“这里没有误会”。

视觉中国,怎么也不会想到这次又踢在了“铁板”上。他们将原创作者的照片打上水印,就说是他们的图片。原创作者在公众号上使用自己的照片,被视觉中国索赔8万多元。视觉中国随后回应称是一个“误会”。

相关资料显示,视觉中国是一家国际知名的以“视觉内容”为核心的互联网科技文创公司。然而他们不专心做内容,却打着反侵权的名号,赚得盆满钵满,吃相难看。难怪有网友说,还没被视觉中国告过,就说明你做得不够大。

视觉中国成为众矢之的,也不是一次两次了,许多网友说,新媒体人苦视觉中国久矣。早在2019年,视觉中国曾遭到共青团中央官微对其拥有国徽、国旗图片版权的质疑:“国旗、国徽的版权也是贵公司的?”不仅如此,“黑洞”照片出来后,视觉中国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其标了版权,也把自己推上了风口浪尖。

诚然,增强版权保护意识,拿起法律武器维护版权,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已在社会上形成广泛共识。但是,有些企业以维权之名行侵权之实,未经授权,却拿着原创者的照片加以状告,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作为一家互联网公司,理应承担社会责任,为大众提供规范、有价值、高水准的作品,认真维护好原创者的权益,而不应把“侵权”挂在嘴上,把不分青红皂白的状告落实在行动上;应该做好主业和内容,而不是走旁门左道。毕竟互联网是有记忆的,出来混也迟早是要还的。

有关部门也应该盯紧这些不思悔改的企业,防止他们钻法律空子,行侵害之实。广大原创者一旦发现被侵权,也要勇敢拿起法律武器,跟这些侵害版权的行为硬刚到底,以堵住他们贪婪的嘴。

责任编辑:毓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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