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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安徽检察8月23日消息,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原区委副书记、区长孙立明(正处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安徽省滁州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滁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滁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孙立明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此前,7月31日,安徽纪检监察通报,蚌埠市龙子湖区委原副书记、区政府原区长孙立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查,孙立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初心不正,三观扭曲,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不知敬畏,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唯利是图,胆大妄为,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违规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主动寻求被围猎,公然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大搞权钱交易,收受巨额贿赂。

孙立明,1977年12月生,安徽怀远人,曾任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委常委、淝南镇党委书记,蚌埠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党委委员,蚌埠市招商和对外合作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党组成员,蚌埠市龙子湖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党组书记。

潇湘晨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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